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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利益的常用方式有( )。 A、股东不经债权人的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更高的新项目 B、股东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发行新债 C、不经债权人同意,大量分配现金股利 D、不经债权人同意,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大型生产设备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0 02/2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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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股东可以通过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其通常方式是:第一,股东不经债权人的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更高的新项目。第二,股东为了提高公司的利润,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发行新债,致使旧债的价值下降,使旧债权人蒙受损失。
2020 02/2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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