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应记入的科目是() A 在途物资 B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C 税金及附加 D 委托加工物资‘ 老师为什么不是税金及附加呢?消费税不是应该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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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委托方借应交税费的
代扣代缴
不是委托方缴纳
2020 03/02 13:27
84785003
2020 03/02 13:48
老师那受托方做什么分录呢?
郭老师
2020 03/02 13:51
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或制造费用)
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84785003
2020 03/02 13:58
老师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为什么不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了呢??????
郭老师
2020 03/02 14:09
你销售出去应税消费品需要交的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
84785003
2020 03/02 14:13
老师我还是不明白什么时候用税金及附加,什么时候用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郭老师
2020 03/02 14:21
继续加工完成的消费品销售时交消费税,得把委托加工交的消费税扣除,否则就会重复征税
是不是这个
郭老师
2020 03/02 14:21
你委托加工还没有到正式缴纳来
84785003
2020 03/02 14:55
这点我能分清,在连续生产环节是可以抵税的,就是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这两个科目什么时候用我分不清楚啊老师
郭老师
2020 03/02 14:58
你就想着你自己销售出去的,申报缴纳的记税金及附加。
84785003
2020 03/02 14:59
我自己销售出去的消费税不是应该记入产品的成本吗?
郭老师
2020 03/02 15:03
不是委托加工物资
就是你们自己销售的
84785003
2020 03/02 15:04
????没明白老师
郭老师
2020 03/02 15:06
你先不要管委托加工的,你只要是你自己生产的,销售出去自己申报缴纳的这个记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