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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什么自产或者委托外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算视同销售,而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就算是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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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你好
这个就是增值税条例规定的
记住就可以的
2020 03/02 19:47
84785013
2020 03/02 19:55
第一个如果我把货给其他人代销售,在这个我转给其他人这个间距就算视同销售?
郭老师
2020 03/02 19:57
你好,是的,
84785013
2020 03/02 19:59
可是我把货物给他人,又没有销售价格,直接不就把整个商品的成本都给他了吗
郭老师
2020 03/02 20:01
赠送的
你有一个成本价格
还有一个市场价格
视同销售的销项就是按市场价格*税率
84785013
2020 03/02 20:02
可是我没有收到款,账务处理是怎么样
郭老师
2020 03/02 20:03
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