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价款为1000万,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因乙公司资金困难,已无力偿还甲公司的全部货款,经协商,甲公司同意将其中的200万元延期收回,且延长期间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剩余款项乙公司分别用一批材料和一项长期股权投资予以抵偿。已知,乙公司用以抵偿的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25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公允价值3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425万元,已计减值准备25万元,公允价值为4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乙公司因该事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是多少?想问一下分录怎么写?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0 03/0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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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这里里应付账款总金额为 1130万元。 然后最后重组的结果是 200延期 用价值300万的货和价值450的长投抵。 借 应付账款 1130 贷 应付账款 - 债务重组 200 其他业务收入 300 长期股权投资 400 投资收益 50 营业外收入 1130-200-750
2020 03/02 21:19
84785027
2020 03/02 21:22
一般纳税人啊,所以130不是计入到了“应交税费”里吗?
陈诗晗老师
2020 03/02 21:24
你购进的时候难道你只支付对方 1000吗
84785027
2020 03/02 21:34
对对,借方是加和税!所以应付是价税合计额
陈诗晗老师
2020 03/02 21:35
嗯嗯,你再看一下上面的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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