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A吸收合并\"亏损公司B\",公司B连续亏损4年,可弥补亏损2500万元,公司B公允价值6000万元,公司A帐面净值15000万元,合并当年合并公司实现弥补前应纳税所得额1200万元,请问,怎么用公司B的可弥补亏损来抵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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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实际工作中无法达到你的想法,吸收合并是按B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入账。
2020 03/08 09:03
84785001
2020 03/08 09:12
关于《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中所列的“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适合怎样的情况?
江老师
2020 03/08 09:15
只要税务局认可你这个亏损金额,也是可以填写的。
84785001
2020 03/08 09:49
老师,这种回答您觉得这能体现您什么水平呢?
江老师
2020 03/08 09:50
是这样的,实际工作中,就是亏损的金额一般是无法延续到新的合并企业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