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袜厂和电器厂法人是同一个人。电器厂向当地政府借款20万,政府把这20万转入袜厂账户了。袜厂又提现把钱给了电器厂销售部。 两个企业分别怎样做账呢? 实际借款人是电器厂,但是政府把钱打入袜厂账户了,袜厂又提现金给了电器厂,需要写个说明之类的吗? 或者就直接根据业务发生的过程填写凭证,就视为是袜厂向政府借款,电器厂又向袜厂借款。

84784961| 提问时间:2020 03/1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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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写个说明就行了,袜厂代电器厂收了借款 袜厂做代收代付就行了
2020 03/13 09:13
84784961
2020 03/13 09:19
由于老板是多个企业的法人,这样相互拆借款的情况特别多。那么都以代收代借的形式记账,不违规吧? 有时候还需要代还款。这个企业借的,又用另一个企业还款
朴老师
2020 03/13 09:23
没事,做代收代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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