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现在发现2019年10月份开出来的发票税额:1359.45元,而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上是读入销项税额为:1359.47元,差异0.02元,怎样处理呢?是在改申报,还是在账务上处理?

84785036| 提问时间:2020 03/19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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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把账面金额改为1359.47
2020 03/19 23:05
蒋飞老师
2020 03/19 23:06
借:主营业务收入0.0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2
84785036
2020 03/19 23:47
老师,是另外做一笔分录吗? 借:主营业务收入0.0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2 但是增值税申报的收入是不变的(正确的),只是在申报时系统读入时,多读入销项发票税额:0.02元。
蒋飞老师
2020 03/19 23:51
借:管理费用…税费0.0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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