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提问#,小额贷款公司,有一笔贷款借款人多次违约。后期与借款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和金额支付,则借款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优先用于扣减借款利息”.和解协议后,对方有还了几笔款,又开始违约,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在和解协议后确认利息收入是否合理,是否违反会计准则哪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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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同学。
这并不影响,你这重组后这是债务重组,不违反。
2020 03/23 10:23
84784953
2020 03/23 10:59
但是它应该不符合贷款利息收入确认准则吧
陈诗晗老师
2020 03/23 11:05
不符合的,你这不构成真正意义 上的贷款
84784953
2020 03/23 11:14
他们是贷款公司呀,是贷款出去,这跟债务重组有什么关系,还有没明白到底是可以确认利息还是不能确认利息
陈诗晗老师
2020 03/23 11:22
比如之前放借款100万,利息应收50万,后面由于情况变化,你只收他100的本金多和30的利息,
就是债务重组,也就是你给他豁免 部分债务。
你正常的确认利息收入处理。
84784953
2020 03/23 11:40
不是这样,是放贷1000万,一直违约未还,然后签和解协议,约定每年还款200万,利息照计。和解后第一年还款200万(已收),确认利息50万(未收到),第二年对方只还款100万,我方确认利息 50万(未收到)。现在审计说我们不应该确认利息。但是我们协议约定有违约可先将支付的300万的用于先抵利息。没有豁免债务,只是对方一直违约。所以我们确认利息是否违规
陈诗晗老师
2020 03/23 11:53
你之前是1000万,然后后面重组后你是200万分期偿还,你这里是否约定 了利息 ?
84784953
2020 03/23 13:09
是每年还200万,不是重组,利息以贷款余额为基数计算
陈诗晗老师
2020 03/23 13:09
你变更还款政策后,你这后面的利息如何约定的
如果还是以贷款余额计算的话,你计提利息就是对的,并不违规
84784953
2020 03/23 13:31
有最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吗
陈诗晗老师
2020 03/23 13:31
没有收藏这个哟,你另外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