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6.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元。 这个消费税的计价是怎么来的

84785039| 提问时间:2020 03/23 12:4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以消费税应该计入产品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50000+2000+70000×10%=59000(元)
2020 03/23 12:45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