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和一裁终局相矛盾!!!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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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根据《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有异议是可以请求作出决定的。 而一裁终局是说的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 而如果有异议才会找法院或者仲裁重新作出决定 是两个不同情况了
2020 03/23 16:43
84785031
2020 03/23 16:48
裁决后还可以提出异议?
meizi老师
2020 03/23 16:51
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纠纷经过仲裁以后就不能够再起诉了,并且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前如果发现有仲裁协议也应该告知其申请仲裁。 在之前有异议的 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