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公司经理,2019年1月至3月的个人收入情况如下: (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需要缴纳“三险一金”1200元,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 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 (2)2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5000元,需要缴纳“三险一金”3000元,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 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 (3)3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需要缴纳“三险一金”1920元,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 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000元。 上述个人收入均由支付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1)计算1月份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一月为(10000-1200-1000)*3%+20000*20% (2)计算2月份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月为(25000-3000-1000)*3%+20000(1-20%)*0.7*0.2 (3)计算3月份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月为(16000-1920-1000)*3%+60000*(1-20%)*0.4 这样算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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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3/24 22:16
球球老师
2020 03/25 07:36
劳务报酬计算有点问题,劳务报酬每次收入应纳说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系数2000
=40000*(1-20%)*30%-2000=7600元
特许使用权收入=60000*(1-20%)*20%=9600元
84785004
2020 03/25 08:45
个人综合所得和工薪、劳务报酬计算预扣时容易婚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