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跟几个员工签了租车协议,现在是只把协议签了,没有实际付钱,但是期间已经在报销车子费用这些了,我还想税前扣除,现在每个月是500元租金,是不是有收据就可以,然后申报财产租赁所得,500元是不是不用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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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个我建议员工这块,弄一个用车补贴表,用多久补贴多少钱,这个和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就可以,不需要有租金,是不是有收据就可以,然后申报财产租赁所得,500元是不是不用交税?
这个后续税局万一不认可你们价格就不好了
2020 03/26 12:14
84785006
2020 03/26 12:20
但是他们现在工资都蛮高,个税每个月都交的不低
maize老师
2020 03/26 12:24
这个个税我看到大部分地区是不能少交,你给这个财产租赁所得,500元是不是不用交税 有风险,
84785006
2020 03/26 12:32
租金不是公司和员工协商吗?还要税务局认可?
maize老师
2020 03/26 12:42
。。。原则是需要按公允价格,这个是原则
maize老师
2020 03/26 12:44
除非,你们税局说这个我们不管,那你们就可以租金不是公司和员工协商 随便定多少,无偿都可以,
84785006
2020 03/26 12:45
我就是想做点车辆费用报销
maize老师
2020 03/26 12:51
简单就做一个租车补贴,缴个税,一般是不需要对方去税局代开发票给你们,不算租金这样, 你说这个我看法有风险,具体你们税局咋定,你这个是不是可以行,建议你和你税局沟通,
84785006
2020 03/26 15:12
老师,我问了税务局,他说是双方协商租金
maize老师
2020 03/26 15:15
那就按你说做呗,没有超过800是不需要交个税,没有超过500是不需要交增值税,
84785006
2020 03/26 15:17
没有超过500,想税前扣除就是收据就可以了吧?
maize老师
2020 03/26 15:22
是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84785006
2020 03/26 15:24
那正好500可以不呢?
maize老师
2020 03/26 15:27
看你们自己,我看法是有风险,我还是我上面观点,我第一次就说了,你非得套这个我也没有办法,你自己把握,这个我建议员工这块,弄一个用车补贴表,用多久补贴多少钱,这个和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就可以
84785006
2020 03/26 15:35
但是这个人家实实在在要交个税,他们工资都高
maize老师
2020 03/26 15:37
看你们自己,我看法是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