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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2019年个税汇算清缴,两处都有申报个税,但两处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两处申报的个税都不需缴纳个税。这个需要个税汇算清缴吗?

84784955| 提问时间:2020 03/2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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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你好,不需要的。政策如下。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2020 03/28 11:48
84784955
2020 03/28 11:57
老师好:政策里面的“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里面的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A员工在两个公司都有收入,两个公司都帮A申报个税,但两个公司申报的工资都无需缴纳个税,这个也属于已依法缴纳个税吗?
张乐老师
2020 03/28 12:04
是的,属于依法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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