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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税款。

84785015| 提问时间:2020 03/2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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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是针对这个规定有什么疑问吗?
2020 03/28 15:34
84785015
2020 03/28 15:40
就是想知道为什么不能扣除
邹老师
2020 03/28 15:43
你好,这个消费税的规定就是这样(不能扣除) 【案例1】甲公司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珠宝首饰(在生产环节纳税),甲公司生产销售珠宝首饰时,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准予抵扣。 【案例2】乙公司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由于乙公司该项业务无需缴纳消费税,因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否则乙公司就占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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