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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将直接用于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老师请问下这里委托加工物资入账成本是不是等于组合计税价格?

84785013| 提问时间:2020 03/3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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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收回直接销售,那么消费税也计入成本,这个入账价值就是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2020 03/30 10:30
宇飞老师
2020 03/30 10:31
入账价值应该是(20000+7000)/(1-1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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