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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自产 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算视同销售,外购的不算呢?

84785011| 提问时间:2020 04/01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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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因为这个是自己生产过,相当于出售商品
2020 04/01 07:08
84785011
2020 04/01 07:08
为什么自己生产过就相对于销售商品呢
84785011
2020 04/01 07:09
不太明白原理
小惑老师
2020 04/01 09:04
就是你自产的产品采购原料,有产生进项税额,生产加工后构成产品。这样就没法进项转出了
84785011
2020 04/01 09:46
是不是说自产的委托的产品有进项税,但物品从a到b发生了变化,针对于b产品没有进项税,所以就不能视同销售?
小惑老师
2020 04/01 09:59
针对于b产品没有进项税,所以就不能视同销售? 你是说外购的这种商品吗?
84785011
2020 04/01 10:14
我想错了,但还是不懂原理
小惑老师
2020 04/01 10:18
其实,简单的理解就是,你购买原材料生产出产品,对外销售,就是确认销项税额。如果你外购产出没有生产产品,直接改变用途了,就是进项税额转出了
84785011
2020 04/01 10:30
那换句话说就是自产或委托过程中产生了原材料的增值,这部分进了进项税,所以必须视同销售,要不然税务局少收税了,原材料的部因为没有产生增值,平进平出,把进项税转出才可以保证税务局没减少税收
小惑老师
2020 04/01 10:34
税法上不是这样理解,这个是两个概念,主要看你用途,也就是说你下一步是否还可以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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