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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应不应该计入成本,有哪些情况呢?怎么理解

84784954| 提问时间:2020 04/0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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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直接出售时,则相关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直接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中,这体现消费税单一征税环节。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委托加工环节交纳的消费税单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不计入成本,这一部分是可抵扣的;连续生产后的应税消费品在以后期间出售时还是要交消费税的,那时会对整个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2020 04/03 14:32
84784954
2020 04/03 14:41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是计入了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吗,后期卖了,又贷记,那不是相当于没有了嘛
王瑞老师
2020 04/03 15:05
销售的价格高于委托加工收回的价格,只是抵扣了委托加工的消费税
84784954
2020 04/03 17:13
可以举个例子吗,有点不太理解
王瑞老师
2020 04/03 17:22
比如委托加工商品100元,消费税10元,加工后的商品200元消费税20 ,当200元的商品卖时只需要交10元消费税就可以了,原来那10元可以抵扣
84784954
2020 04/03 17:53
就是委托加工物资在委托方已经代缴纳了消费税,如果收回物资后直接卖就不用交了(因为会重复交),这时消费税计入成本(这里是材料直接卖,所以就不用考虑产成品是否应税的问题)(直接销售低于&等于售价,说明“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已经征足够了。高于售价,说明“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在“价差”部分没有征收消费税。所以都不能拿去抵扣) 而如果物资是用来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卖的时候要单独计算消费税,而委托方之前交过材料的消费税,所以可以抵扣委托加工材料产生的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如果产成品是非应税消费品,在卖的时候就不用交消费税了,所以,不能抵扣了。直接计入成本。这样理解对吗?
王瑞老师
2020 04/03 18:14
用于直接销售的基本销售环节是不征收消费税的所以不抵扣,如果收回的销售也属于应纳消费税价格高于委托加工价格还是可以抵扣原来交的消费税的
84784954
2020 04/04 11:11
这道题目的C选项是不是要考虑收回加工物资,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的价格呢
王瑞老师
2020 04/04 11:23
这题的意思加工环节交消费税,收回后销售且非金银首饰销售环节不交消费税所以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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