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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服务期 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老师,这两句话您能分别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吗?总觉得有矛盾.

84785015| 提问时间:2020 04/03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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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比如说,培训费10000元。 1.违约金不能超过10000元 2.要求服务2年,实际服务1年。这样的话,违约金实际应用,不能超过5000元的哦
2020 04/03 18:49
84785015
2020 04/03 18:54
意思就是说,培训费总额-已提供服务应分摊的数额=应付的违约金。没有实际服务就违约的话,就是已经提供服务应分摊的数额为0,全额给。
许老师
2020 04/03 19:24
嗯嗯,是这个意思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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