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乙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以自己生产的粮食白酒10吨向供应商换取生产资料,供应商未对换出的商品向乙酒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期该酒厂对外销售同类白酒的不含增值税平均售价为5.2万元/吨,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为5.5万元/吨。已知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斤。 要求:  (1)请计算出该酒厂以粮食白酒换取生产资料时,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的销售额; (2)请判断以粮食白酒换取的生产资料,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并写明原因; (3)请计算出以粮食白酒换取生产资料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额。

84785031| 提问时间:2020 04/04 17:3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消费税,5.5万 增值税,5.2万 可以抵扣,因为视同销售了,所以是可以抵扣进项 增值税5.2万/吨,5.2×10×13% 消费税5.5万/吨,5.5×20%➕10×2000×0.5/10000
2020 04/04 17:51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