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麻烦问一下,个人所得税在异地申报缴纳,我们在机构所在地就不用申报了吧,到时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汇算清缴个税的时候,可以看到某两个月的某几个人在异地的已经申报缴纳了,就不会被认定为少申报了,您看大概是这个意思吗?

84784991| 提问时间:2020 04/0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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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这个是施工地,注册地均会申报,因为这个是外地施工项目,有外出经营许可证,在当地进行预缴税款,项目完工后,到注册地进行缴税款
2020 04/07 16:26
84784991
2020 04/08 15:15
那您的意思是我们是异地和本地都需要交个税是吗?这样不就交重复了吗,目前我问异地税务局(英吉沙),他们说必须在他们那边申报缴纳,不用在机构所在地申报了。但是机构所在地(天津)税务局说要在天津交个税,比如某两个人3-4月在异地缴税了,那回完税凭证,天津税务局不认可,按这两个人漏报了处理,您看这个怎么办?
江老师
2020 04/08 15:32
这个的确属于施工企业的通病,就是这个属于税源之争,但实际上施工地是需要预缴个税,最后在注册地根据完税凭证抵减需要交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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