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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存货方法的变更不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为什么要用未来适用法调整?

84784992| 提问时间:2020 04/09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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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与资产和负债的当年状况以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的变化没有关系,无非是前期采用的计价方法有误或者采用新的计价方法更好的反应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是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应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进行追溯调整。
2020 04/09 06:32
蒋飞老师
2020 04/09 06:35
但是这题,由于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所以需要采取未来适用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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