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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老师这里的实际支付是指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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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这个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说的 :第十条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0 04/10 13:58
84785023
2020 04/10 14:02
这个实际交付的时间比如说A1.1号用房产投资公司,但是3.31号才过的户,那么A是不是在1.1号的时候就可以享受股东的权利了?
meizi老师
2020 04/10 14:09
你好 如果你在期限之内过户了是的
84785023
2020 04/10 14:21
那如果没在期限之内过户呢?
meizi老师
2020 04/10 14:25
你好 没有的话 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就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