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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如果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应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这个应该是对的吧?我看到有题目说这是错的,应该计入税金附加?难道准则又有变化?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0 04/11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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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这是计税金及附加处理的。
2020 04/11 08:22
84785002
2020 04/11 08:28
84785002
2020 04/11 08:29
这个分录不再适用了吗
陈诗晗老师
2020 04/11 08:33
这已经是之前的了,从去年就是税金及附加 了
84785002
2020 04/11 08:35
老师。之前消费税放其他业务成本请问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为了让收入和费用配比?这怎么个配比法呢?可以稍微说一下吗。麻烦了
陈诗晗老师
2020 04/11 08:37
你当销售的这产品有收入,对应的和产品相关的支出,要计成本,这样来体现收入和成本一致配比性。
84785002
2020 04/11 08:41
如果这样的话,我主营业务的消费税都可以去成本了吧?
陈诗晗老师
2020 04/11 08:46
是的,但是后面准则做出了修订,计税金及附加了。
84785002
2020 04/11 08:50
谢谢
陈诗晗老师
2020 04/11 09:01
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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