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我们是传媒公司,就是招聘主播过来直播的。我们不和主播签署劳动合同,我想问下我们代扣主播的所得税应该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呢?因为其他公司很多都是按照工资薪金代扣的,但是我们觉得这么做是不对的,我们不知道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她们为什么能按照工资薪金经营代扣。如果按照劳务报酬,那么扣除的税费又太高了,百分之二十,主播心理接受不了。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希望老师能帮忙解决我们的困扰。

84785039| 提问时间:2020 04/13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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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按规定应该是按劳务费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0 04/13 13:33
84785039
2020 04/13 13:34
那么就是说,其他公司按照工资薪金代扣就是违法了对吗?
84785039
2020 04/13 13:37
老师,如果我们招聘主播的时候,表明和主播是合作或者服务关系,是否可以按照经营所得代扣主播的税费呢?这样的话是否是合法的节税呢?
耿老师
2020 04/13 14:16
你好,按工资薪金所得的话,存在一定差账风险。
84785039
2020 04/13 15:11
老师,招聘兼职人员需要缴纳社保吗?因为兼职人员可能做个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就不做了,我们这个行业流动性比较大,这种情况,我们不给他们上社保可以吗?
耿老师
2020 04/13 15:33
你好,不交社保的话就只能按拥金处理,不可以按工资薪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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