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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有一个纳税调整增加额和纳税调整减少额,什么时候调曾,什么时候调减呢?能帮我分析一下吗?谢谢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0 04/20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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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蒙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的原则就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归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1、会计准则不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 例如:发出商品,会计不确认为收入,税法确认收入,那纳税调整就要调增,要多交税 2、会计准则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减或不允许全额扣减。 例如:税收滞纳金,会计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扣除,税法不允许扣除,那纳税调增就要调增,多交税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 1、会计准则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 例如:国债利息,会计确认为收益,税法国债利息是免税的,可以扣除,纳税调减 所得税调增调减怎么回事? 2、会计准则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减。 例如:三新技术的研发费用,税法可以加计扣除50% 企业所得税中调增调减怎么理解?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其实就是让你根据会计法规和税务法规对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核算; 1.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 即:不能做税前扣除,增大应纳所得税所得额; 例如: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0.5%。公司收入3000万元,实际发生招待费13万元,13万元的60%即7.8万元可以税前抵扣,且未超过最高限额3000*0.5%=15万元,所以不能抵扣部分为13-7.8=5.2万元。所得税率为25%,应做所得税纳税调增5.2*25%=1.3万元 2.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 比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这部分就要做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减少 然后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然后根据这个来算企业所得税。
2020 04/20 14:17
84785003
2020 04/20 14:27
好的明白了谢谢
蒙蒙
2020 04/20 14:30
恩呢,不客气。没问题请给老师好评,谢谢。不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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