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公司4月底发放3月份工资,我的个税申报系统里面2020年4月15日之前申报的税款所属期显示的是2020年3月,并且明细里面累计专项扣除倍数是3,费用扣除也是5000*3,那是不是应该填3月份工资。如果按着发放工资的次月申报,我4月底发放3月份工资,应该在5月15日之前申报啊但是税款所属期显示的是4月,都提前了一个月申报,这个应该怎么调整呢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同学。
这是税法和会计口径 的差异,税法上是按实际发放的申报,不会去区分你这具体是哪月的。
你这不影响,你这一年总的还是申报12次。只是计提和发放这里的差异。
2020 04/22 09:30
84785042
2020 04/22 09:50
那我4月15日前申报所属期3月份,填3月份工资数,但是实际3月份工资还没发要到月底发,这样做有问题吗?
陈诗晗老师
2020 04/22 09:59
没的问题,这是税法和会计口径 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