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以上内容如何理解,能举个人例子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这个意思就是应用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材料或产品取得的收入冲减研发费。不足冲减的也不用加计扣除了,就是零,这个不好举例子
2020 04/22 15:37
84784965
2020 04/22 15:42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这条和刚刚那条一样吗
朴老师
2020 04/22 15:47
不一样,这个的意思是以后年度还可以冲减
84784965
2020 04/22 15:56
这里的产品对外销售收入不就是中间试制品收入吗?
朴老师
2020 04/22 16:02
你有对外销售的收入
84784965
2020 04/22 16:05
研发过程中有对外销售应该就是试制品销售收入,不是这么理解吗?
朴老师
2020 04/22 16:14
是的,就是这个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