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请问我小规模纳税人1季度确认收入,但未开票,4月份才税局代开专票,我1季度申报系统申报这个未开票收入,2季度申报系统会自动出来税局代开票收入的金额,我应该怎么申报呢?

84784976| 提问时间:2020 04/2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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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通过电子税务局无法申报,可以填写申报表,申报金额中扣除已经做了申报的未开票收入,通过税务局办税大厅人员在税务端录入申报。
2020 04/22 16:25
84784976
2020 04/22 16:27
但是如果大厅人员说不能改呢
崔老师
2020 04/22 17:44
可以改的,否则就会造成企业多纳税了。 这是一项常见业务,本月服务的辽宁客户,在当地税务局就是如此处理的。
84784976
2020 04/22 18:01
因为疫情期间开票税率不一样。4月税局代开的去年10月至今年4月的专票,本来季度也没有超过30万,可以本季度不确认收入,下季度再确认吗
崔老师
2020 04/22 20:36
如果4月分在税局代开发票,相关冲减是发生在第二季度的。与第一季度无关,第一季度不需要冲减。 假如一季度没超过30万元免税,下季度再确认也可以。
84784976
2020 04/22 20:49
你的相关冲减指的什么?如果我在2季度确认收入,开的专票去年10月~今年2月开的3%税率,今年3,4月份的开的1%税率,税局会不会不认3%税率的专票呢,或者说之前没有确认收入呢
崔老师
2020 04/22 21:14
如果2季度开具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去年10月~今年2月”期间的发票,可以按照3%开具。但前提是该收入已经在“去年10月~今年2月”的申报表中做了纳税申报。 冲减收入的意思就是:在纳税申报时,由于“去年10月~今年2月”已经在该期间内的增值税申报表中做了纳税申报,2季度实际开具发票后,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就会自动提取已经纳税申报的收入,如果按照开票收入计算税款的话,就造成税款重复缴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2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中,填报一个与开票收入相对应的负数收入、税额,以冲减2季度的收入、税额。
84784976
2020 04/22 21:35
我去年10月至今年2月的票已经开成了3%了,那是不是就只有我这个季度确认收入,下个季度申报时再冲减10月到今年2月的收入?而这个季度申报表还是填成小微企业那一栏,下季度小微企业一栏直接减去这次的收入?
84784976
2020 04/22 21:37
如果没有这个疫情,去年10月至今年2月的收入我是不是可以就在今年4月开票时确认呢
崔老师
2020 04/22 22:47
去年10月至今年2月的收入,如果当时没有开具发票,但当时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已经做了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开具发票且季度收入不足30万元的话,正常申报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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