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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利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而在税前不得扣除项中为什么又说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呢? 老师帮忙看下

84785007| 提问时间:2020 04/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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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裕期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简单的说,前者是两个主体,是外部对外部的借款利息可以按一定比例扣除。 后者是企业内营业机构,是属于同一主体,是内部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本身是同一法人内部的交易,其发生的借款利息除银行之外不得扣除。
2020 04/23 10:49
84785007
2020 04/23 12:10
如果是两个企业之间借款,发生的利息不通过银行就不能扣除吗?
郑裕期
2020 04/23 13:40
两个外部的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是可以扣的。 能不能扣这个关键在于是不是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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