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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帮新员工补缴他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新员工4月份入职,我们帮他补缴1-3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员工的部分和单位的部分,都由我们公司支付,不再像员工收取,请问这个会计分录要怎么处理呢?

84785013| 提问时间:2020 04/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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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您好,同学。 不再收取,也就是员工部分企业承担,这部分计管理费用福利费处理的。
2020 04/27 10:28
84785013
2020 04/27 10:34
老师,三个月的费用合计642,员工部分是321,单位部分是321,请问会计分录是不是这样 计提: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单位部分)321 ; 贷: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321 扣除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321 , 管理费用——福利费 321;贷:银行存款 642
陈诗晗老师
2020 04/27 10:39
是的,处理是可以的。但最好是 福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 处理
84785013
2020 04/27 11:05
扣除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321 ,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21;贷:银行存款 642 这个福利费需要计提不呢?
陈诗晗老师
2020 04/27 11:07
要计提,计提,发放,两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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