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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为什么不视同销售

84785001| 提问时间:2020 04/2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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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这个个人消费主要是自己员工吗 还是客户的
2020 04/29 11:46
84785001
2020 04/29 11:47
meizi老师
2020 04/29 11:53
你好 看第7条 不视同销售的; 你是外购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84785001
2020 04/29 11:54
谢谢
meizi老师
2020 04/29 11:58
不客气 帮到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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