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以旧换新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差额还是全额??

84785030| 提问时间:2020 05/01 15:0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来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
2020 05/01 15:10
84785030
2020 05/01 15:11
那金银的呢?
佟老师
2020 05/01 15:12
鉴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其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也就是差额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