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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居民个人)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3月从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6月从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老师可以帮我一下计算李先生当年汇算清缴的税额。

84784969| 提问时间:2020 05/0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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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当年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16000*12+33000*(1-20%)+2000*(1-20%)*70%+2000*(1-20%)-5000*12-2500*12-3000*12=95120 当年度应交个税=95120*10%-2520=6992
2020 05/0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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