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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们公司申报个税是:5月申报4月发放的3月的工资。请问我现在算4月工资(5月发放,6月申报)个税如何核算? 假设1月发放去年12月工资(应发5000元),2月发放1月工资(应发5000元),3月发放2月工资(应发6000元),4月发3月(应发6000元),现在计算5月应发4月(应发工资6000元),已知社保公积金等可扣除额为500元/月。 请问我现在计算6月申报5月发放的4月工资的个税是否正确? 应纳税所得额(5000+5000+6000+6000+6000)-5000*5-500*5=500 应预缴税款500*3%=15元

84784995| 提问时间:2020 05/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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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y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本月应预缴税额还要减去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020 05/07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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