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工程施工企业,是营改增后的新项目,是一般纳税人,在项目所在预交的2个点时,是不是可以把减去分包的再预交,比如,我要向甲方开100,我收到了分包的60,我是不是可以(100-60)/1.09*0.02这样预交,那在企业所在地又是怎么样交的呢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同学。
可以的,可以这样处理的。
2020 05/12 16:50
84784958
2020 05/12 16:57
那在企业所在地再交另7个点的时候,是不是也是一样再(100-60)*1.09*0.07按这个来补交剩下的
陈诗晗老师
2020 05/12 16:58
不可扣除分包款了,直接是按 总金额计算的销项-进项税额
84784958
2020 05/12 17:00
你是说在企业所在地交剩下的7个点时,是不是按100/1.09*0.07
陈诗晗老师
2020 05/12 17:01
100/1.09*9%-进项-预交的
这样计算
84784958
2020 05/12 17:03
也就是说,只能在项目所在地可以扣除分包款再预交
84784958
2020 05/12 17:05
是不是在项目所在地也可以不扣除分包款,在项目所在地预交100/1.09*0.02,在企业所在地交100/1.09*0.09-进项-预交,这两个是不是结果是交的一样多的税款呀
陈诗晗老师
2020 05/12 17:14
是的,项目地不可扣除分包款。
会有差异,你进项导致的
84784958
2020 05/12 17:17
我假如没有进项,那么就是一样的呀,因此说在项目所在地可以不扣除,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是要交一样多的税款
陈诗晗老师
2020 05/12 17:20
是的,没进项
就是一样的
84784958
2020 05/12 17:35
那附加税费呢,这个是怎么差额扣除的呢?
陈诗晗老师
2020 05/12 17:49
附加税是根据你要交的增值税确定的。
你差额扣也是根据扣后的作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