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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如果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是否缴纳消费税,会计分录都啥?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0 05/1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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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020 05/13 10:20
朴老师
2020 05/13 10:20
你要的分录是缴纳消费税的分录吗
84785002
2020 05/13 10:22
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会计分录分别是啥啊
朴老师
2020 05/13 10:30
受托方:借计委托加工物资或应交税费-消费税
朴老师
2020 05/13 10:30
受托方 在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会计分录如下: 代收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方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时,应将收回时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应将收回时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的借方,以抵减后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出售时的应计缴消费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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