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土地使用权交换的情况为什么是由多交付的一方缴纳契税,契税不是由承受方(接受方)来交吗,既然这样少交付的一方就是接受了多交付的一方多的部分,那就是少交付的一方来承担契税呀!

84785014| 提问时间:2020 05/13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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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多拿钱购买,多的部分缴纳
2020 05/13 13:28
84785014
2020 05/13 20:50
我知道是多的部分缴纳,我问的是为什么由少交付的一方去缴纳
84785014
2020 05/13 20:51
我知道是多的部分缴纳,我问的是为什么不是由少交付的一方去缴纳
暖暖老师
2020 05/13 21:23
少交付你需要补款,比如我的房100万,你的60万 我们交换,你需要补给我40万,你去办理不动产登记是按照价值100万缴纳契税
84785014
2020 05/13 21:33
1、不是应该以价格差额40万交契税吗,怎么是按100万来交契税 2、还需要补款吗,如果需要补款不就又相当于交换价格相等,既然相等,那就是免征契税?
暖暖老师
2020 05/13 21:34
不是的,你再好好看看这个考点,找几个题目做做,不要凭你的理解,
84785014
2020 05/13 21:35
契税确实是按照价格差额来交呀,教材是这么说的,不是按照100万
84785014
2020 05/13 21:36
老师还是没能解答我的疑问,不过还是谢谢您
暖暖老师
2020 05/13 21:49
确实是按照差额缴纳题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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