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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假设综合所得,假设4个所得都有,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总额-劳务报酬收入*(1-20%)+稿酬收入*(1-20%)*7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20%)-专项费用附加-60000-三险一金-其他扣除)*对应七阶累计税率—速算扣除数是对吧

84784949| 提问时间:2020 05/1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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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 是的,理解正确的
2020 05/14 14:34
84784949
2020 05/14 14:45
想问下,下面图中劳务报酬和稿酬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计算错误,另外说的劳务所得和劳务收入是一回事么?是存在劳务收入是全部,劳务所得是劳务收入*(1-20%)的情况,剩下的两个综合所得也是这个样子理解呢?
王晓老师
2020 05/14 14:49
您好 1.我认为是错误的 2.收入额是全部,所得额是扣除后,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另外两个也是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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