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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工程缴纳增值税: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总收入-劳务分包、专业分包)/(1+3%)*0.03对吧

84784981| 提问时间:2020 05/2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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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这个的话,是这样算的哦
2020 05/20 17:29
84784981
2020 05/21 16:03
朴老师说劳务分包不能作为简易计税项目抵减金额呢?劳务外包可以,到底谁对呢
许老师
2020 05/21 16:06
分包的话 开的是这个工程的票 都可以呀
84784981
2020 05/21 16:09
老师可不可以把相关文件号给我,或者给我列出简易计税项目可抵减的项目
许老师
2020 05/21 16: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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