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帮我看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谢谢。 如果筹建期的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中,等筹建期结束后,可以在以后生产经营纳税年度应该一次性扣除,或者分三年摊销。 如果筹建期的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中,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在以后生产经营纳税年度的5年内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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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老师,我想再问问,如果说不允许出现亏损,那么筹建期的开办费用是不是不应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中,应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中,待筹建期结束后一次性摊销或者三年摊销。5年内弥补亏损的问题是不是说生产经营期间的亏损可以在5年内弥补?是这样吗
2016 06/02 11:36
84785026
2016 06/02 11:39
5年内弥补亏损的问题是不是说生产经营期间的亏损可以在5年内弥补,是这样吗
邹老师
2016 06/02 11:32
你好,第二个是不正确的,税法规定筹建期不允许出现亏损,这个是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邹老师
2016 06/02 11:37
是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而不是计入管理费用,再调整
邹老师
2016 06/02 11:42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