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扫描未通过,具体信息: 一、1.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1行第3列“收入类调整项目_其他_调增金额”为:【0】元;2.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0行第3列“扣除类调整项目_其他_调增金额”为:【217755】元;3.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5行第3列“资产类调整项目_其他_调增金额”为:【0】元;4.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3行第3列“特殊事项调整项目_其他_调增金额”为:【0】元;5.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5行第3列“其他_调增金额”为:【0】元;6.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6行第3列“合计_调增金额”为:【229510.75】元;7.请核实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其他”纳税调增项目是否准确填报。 二、1.根据财税﹝2018﹞51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这个提示信息是让你再次核对一下调整金额,如果正确,就忽略,继续申报就好。
2020 05/22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