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怎么计算抵扣税额,要认证吗?

84784974| 提问时间:2020 05/23 09:2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maize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不是计算抵扣,这个是认证抵扣,你勾选平台勾选按税额抵扣
2020 05/23 09:26
84784974
2020 05/23 09:26
18年的还可以抵扣吗?
84784974
2020 05/23 09:26
税率是多少
maize老师
2020 05/23 09:29
可以抵扣,税率需要看销售方,这个,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就是16% 小规模就是3% ,18年这个应该是16%
84784974
2020 05/23 09:37
但是18年时候没有认证,现在可以去认证吗?好像有个认证期限,又好像2020年开始取消1年的认证期限了,是针对什么时候开出的票呢
maize老师
2020 05/23 09:4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