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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什么在计算第17行应抵扣税额合计时,第16行是加号? 不是应该补缴,为什么还会增加可抵扣税额呢?

84784991| 提问时间:2020 05/2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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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这个公式按我的理解,是不对的。您在哪里看到的这个公式啊?麻烦您再说一下,以方便老师理解和解答,谢谢。
2020 05/24 23:46
84784991
2020 05/25 00:01
报税系统里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王雁鸣老师
2020 05/25 00:29
您好,这样的话,应该这样理解,表中上面还有一栏,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要填,就增加了销项税金,税款已交了,所以要抵减掉。 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已包括了本期查补数,与16项对应,如两者相等就不用补。 这个上面已经增加了销项,下边就应该加上抵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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