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想问一下,假如一个新成立的公司,第一年亏损10万,第二年盈利25万,第二年未申报过所得税,在年末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一次性将盈利的25万减去亏损的10万后的金额来交所得税呢?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0 05/25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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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是的,可以按我15万元来交所得税的。
2020 05/25 01:35
84785029
2020 05/25 01:36
这个就叫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哇?可以一次性用吗?不用分几年哈?
王雁鸣老师
2020 05/25 08:43
您好,是的,一次性用的,不用分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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