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6月1日,自行建造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 的各种物资5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65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 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00元,应计工程人员工资 100 000 元。支付的其他费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安装费30 000元,税率9%,增值税税 额2 7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求解!!!!

84784980| 提问时间:2020 05/25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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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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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5/25 12:26
84784980
2020 05/25 12:26
计算分析
张艳老师
2020 05/25 12:29
结转固定资产的金额=500 000+400000+100 000+30 000, 其中可以全额一次性抵扣的进项税额=65 000+2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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