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向股东借款。但因公司应收账款一直未回款。公司和股东的借款跨年未还。且当时借款时合同上就明确标明次款项是用于生产经营,且股东不收单位利息,且借款期限是跨年的。这样可以吧,没有税务风险吧

84784980| 提问时间:2020 05/26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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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言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这在实务中是常有的业务,一般不会有税务风险,稽查也没有问题,而且现在股东借款是免增值税的
2020 05/26 18:13
84784980
2020 05/26 18:32
谢谢老师
84784980
2020 05/26 18:33
老师,请问那条具体规定股东借款是免增值税的
博言老师
2020 05/26 21:09
您好,请参照税文 财税〔2019〕20号
84784980
2020 05/26 21:10
非常感谢老师
博言老师
2020 05/26 21:11
没事,客气啦,实务中大部分企业稽查都没有问题就不用担心,如果问题已经解决,烦请关闭问题,提交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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