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主营二手车交易,2018年2月取得含税销售额41.2万元,除上述收入外,该企业又将本企业于2017年6月购入自用的一辆货车和2010年10月购入自用的一辆货车非别以10.3万元和35.1万元的价格出售,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是多少? 老师,帮我讲解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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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应交增增值税=(41.2+10.3+35.1)*2%/(1+3%)=1.68万元。
2020 05/29 23:31
84785043
2020 05/30 18:53
还是不太明白
84785043
2020 05/30 18:54
老师,请给我讲讲
小林老师
2020 05/30 18:56
您好,不知道为什么加号没出现。应交增增值税=(41.2加10.3加35.1)*2%/(1加3%)=1.68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享受3%减按2%计算增值税。
84785043
2020 05/30 19:30
好的,明白了 一般老师给我们讲的是价税分离然后乘以使用的征收率还是税率,这儿应该怎么表达?谢谢
小林老师
2020 05/30 19:51
客气,非常容易能够给您支持!不含税的金额=(41.2加10.3加35.1)/(1加3%),按2%征收率计算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