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们是分包商,我们的劳务是清包工出去的,现在甲方要代付工人生活费,甲方指定了一个劳务公司签合同,那么,甲方代付的工资部分,由谁来开票,甲方指定的劳务公司只是为了应付国家政策而指定的,不开票,和我们合作的劳务公司能给我们开票吗?三流不一致,甲方代付工资,合同甲方指定一个劳务公司,实际上开票是我们合作的劳务公司?怎么处理账务?

84785039| 提问时间:2020 06/0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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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那就是劳务公司开发票的,劳务公司开给甲方的,你们开给劳务公司,你们是不是处理反了
2020 06/01 17:52
84785039
2020 06/01 17:54
甲方代付工资,劳务给我们开票
朴老师
2020 06/01 18:05
那你这个就是你们分包出去了是吧,你收到发票做成本,开出去的是收入, 借银存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销项 借工程施工-劳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84785039
2020 06/01 18:06
发票和合同签的是2个单位
朴老师
2020 06/01 18:11
不是同一个单位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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