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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已经调整好后的金额吗,为何有些项目不得扣除在应纳税所得额却不用调整,我错哪里呢?

84785000| 提问时间:2020 06/0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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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业务招待费限额=5000*千分之五=25,50*60%=30,税法认可25 5000+40+2-10-25-2600=2407 您哪里不理解呢
2020 06/06 09:56
84785000
2020 06/06 09:58
老师您会错意了。我划线的部分是不能扣除,那么既然不能扣除为何不用调整加减,我主要是这里不懂,那个业务招待费我知道
84785000
2020 06/06 10:00
老师,赠予的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王晓老师
2020 06/06 10:32
您好,如果从利润开始调增,需要调增调减,这属于间接法。 咱们现在是用直接法计算。
王晓老师
2020 06/06 10:34
您好,赠予房产是需要交契税的
84785000
2020 06/06 10:34
那么如何区分直接法或是间接法呢
王晓老师
2020 06/06 10:37
间接法是从先算出会计利润,然后调整税法不认可的项目,因为算利润时已经扣去您划线的管理费,所以应调增。 直接法是从收入开始,管理费咱们不扣除就行了,无需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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