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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销售金额35万,签订销售合同都要把硬件和软件分开写,尽量让软件占有更大比例。可行吗? (硬件采购成本20万,销售写成10万,软件是25万),就是销售软件便宜卖硬件,可行吗?有什么税务风险吗?目的是即征即退

84785019| 提问时间:2020 06/0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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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可以这样操作的呢
2020 06/06 20:24
84785019
2020 06/06 22:06
那如果我签合同是软件v1.0,35万一套。配置清单那里有软件v1.0 25万,还有硬件10万,一些赠送的小配件,我开发票时能开软件v1.0 25万,硬件10 万,这样对应的软件能退税?可行吗?我开票方式对吗?赠送的小东西是和软件硬件一起配套使用的,需要视同销售吗?
王晶老师
2020 06/07 11:08
若果你们那边退税不查合同是可以的
84785019
2020 06/07 11:32
如果退税查合同,我应该怎么签合同?
王晶老师
2020 06/07 14:59
如果查就要硬件和软件收入合同分开最好
84785019
2020 06/07 15:13
如果合同是一套系统,配置清单有软件的价格,开发票我能开软件吗?剩余的是硬件金额开票
王晶老师
2020 06/07 16:22
这种不保险的呢,万一税务局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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